國防法  國防報告 ( 101 年 06 月 06 日)
第30條
國防部應根據國家目標、國際一般情勢、軍事情勢、國防政策、國軍兵力 整建、戰備整備、國防資源與運用、全民國防等,定期提出國防報告書。

但國防政策有重大改變時,應適時提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