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防大學組織規程  ( 103 年 08 月 18 日)
第6條
本大學設戰爭學院、陸軍指揮參謀學院、海軍指揮參謀學院、空軍指揮參 謀學院、理工學院、管理學院、政治作戰學院、通識教育中心、軍事共同 教學中心、體育室、勤務部隊。

前項各學院得分設學系、研究所、總教官室、教育行政室、軍事專業教育 班隊、學員隊、學員生大隊;並為推展業務需要,得設分處、中心或組辦 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