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防大學組織規程  ( 103 年 08 月 18 日)
第5條
本大學設下列各處、中心、室,分別掌理下列事項,並得分組辦事:

一、教務處:掌理招生、註冊、課務、教材、學籍、編裝及其他教務事項 。

二、學員生事務處:掌理心理輔導、生活輔導、衛生保健、課外活動指導 、愛國教育、輔導服務、軍紀監察、軍事安全、新聞處理及公共關係 等事項。

三、總務處:掌理文書、人事、後勤、工程營建、採購招標及其他總務事 項。

四、資訊圖書中心:掌理教學研究資料之蒐集及資訊服務之提供等事項。

五、電子計算機中心:掌理資訊行政、教學及研究事項。

六、研究發展室:掌理校務發展規劃、教育研究發展、終身學習、推廣教 育、學術交流與研究、準則編修與軍品性能研發、委託專案申請、外 事交流、外文編譯、軍事刊物出版等相關事項。

七、主計室:掌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

本大學因教學、研究及推廣之需要,得報請國防部核定,調整或設其他必 要單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