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  業務及財務 ( 102 年 05 月 22 日)
第13條
本基金會辦理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之方式如下:

一、技術協助及能力建構。

二、投資。

三、貸款。

四、保證。

五、捐款。

六、實物贈與。

七、人員派遣。

八、發展策略之諮商。

九、其他可行之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