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
業務及財務
( 102 年 05 月 22 日)
第13條
本基金會辦理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之方式如下:
一、技術協助及能力建構。
二、投資。
三、貸款。
四、保證。
五、捐款。
六、實物贈與。
七、人員派遣。
八、發展策略之諮商。
九、其他可行之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