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辦法  ( 107 年 01 月 08 日)
第4條
語推人員應辦理工作項目如下:

一、推廣原住民族語言使用。

二、推動原住民族語言學習。

三、保存原住民族語言語料。

四、其他原住民族語言振興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