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 總則 ( 105 年 01 月 04 日)
第7條
第一次部落會議之會議程序如下:

一、發起人宣布開會。

二、出席人員互選一人主持。

三、訂定部落章程。

四、依部落章程規定,選任部落會議主席、部落幹部。

五、散會。

本辦法施行前已成立部落會議者,準用本條訂定部落章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