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
總則
( 105 年 01 月 04 日)
第7條
第一次部落會議之會議程序如下:
一、發起人宣布開會。
二、出席人員互選一人主持。
三、訂定部落章程。
四、依部落章程規定,選任部落會議主席、部落幹部。
五、散會。
本辦法施行前已成立部落會議者,準用本條訂定部落章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