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 申請 ( 104 年 01 月 08 日)
第12條
申請智慧創作,應以每一個智慧創作提出一個申請。但屬於相同種類或同 一概念者,或結合數種類為一智慧創作成果表現者,得合併申請為單一智 慧創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