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 水霧滅火設備 ( 106 年 07 月 05 日)
第63條
放射區域,指一只一齊開放閥啟動放射之區域,每一區域以五十平方公尺 為原則。

前項放射區域有二區域以上者,其主管管徑應在一百毫米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