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各地區分署辦事細則  ( 107 年 04 月 27 日)
第7條
後勤科掌理事項如下:

一、後勤裝備、物資補給、保修維護、運輸勤務與醫療衛生之執行及管制 。

二、營繕工程規劃設計之執行及管制。

三、採購作業之執行及管制。

四、不動產之取得、保管、使用維護、處分之執行及管制。

五、國有財產產籍管理之執行及管制。

六、其他有關後勤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