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辦事細則  權責 ( 98 年 03 月 12 日)
第27條
副隊長之權責如下:

一、關於襄助隊長處理隊務。

二、關於隊長差假時,代行 (理) 其職務。

三、關於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