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出國及移民法  外國人停留、居留及永久居留 ( 105 年 11 月 16 日)
第35條
外國人停留、居留及永久居留之申請程序、應備文件、資格條件、核發證 件種類、效期、投資標的、資金管理運用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,由主 管機關定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