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出國及移民法  外國人停留、居留及永久居留 ( 105 年 11 月 16 日)
第29條
外國人在我國停留、居留期間,不得從事與許可停留、居留原因不符之活 動或工作。但合法居留者,其請願及合法集會遊行,不在此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