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防法  ( 103 年 12 月 24 日)
第15條
下列各款物資,不得徵用、徵購:

一、具外交豁免權人員所有者。

二、各級政府機關因執行公務所必需者。

三、人民日常基本生活所必需者。

四、其他經行政院指定公告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