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機關警光山莊及會館管理辦法  ( 96 年 02 月 27 日)
第9條
管理機關或受託管理機關應遴派或自行僱用管理人員常駐管理;其僱用管 理人員之待遇、福利等事宜,應依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,訂定契約辦理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