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機關警光山莊及會館管理辦法
( 96 年 02 月 27 日)
第6條
管理委員會掌理事項如下:
一、管理須知研訂事項。
二、管理人員遴用事項。
三、經費收支審核事項。
四、財物保管查核事項。
五、其他經營管理監督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