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常年訓練辦法  ( 92 年 04 月 16 日)
第6條
學科訓練實施方式如下: 一、自行研讀:本署編撰教材,由員警自行研讀;各單位並得視地區特性 、勤 (業) 務需要,自行編印補充教材。 二、集中實施:每季集中實施一次;每次一天,每天八小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