拘留所設置管理辦法  附則 ( 103 年 01 月 07 日)
第51條
拘留所除一般應勤簿冊外,應備置左列簿冊:         一、拘留所檢查簿。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被拘留人身分資料簿。                三、被拘留人紀錄表。                  四、被拘留人財物收發保管簿及保管袋。          前項簿冊及所內應用書表之格式,由內政部警政署定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