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助理人員管理辦法  ( 101 年 04 月 30 日)
第7條
交通助理人員之訓練課程如下:

一、專業訓練:一般課程、法令課程、交通專業課程、執勤技能等。

二、職前訓練:法令課程、交通專業課程及見習。

三、在職訓練:一般課程、法令課程、交通專業課程、執勤技能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