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土計畫法  總則 ( 105 年 01 月 06 日)
第1條
為因應氣候變遷,確保國土安全,保育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,促進資源與 產業合理配置,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制,並復育環境敏感與國土破壞地區 ,追求國家永續發展,特制定本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