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岸管理法  總則 ( 104 年 02 月 04 日)
第1條
為維繫自然系統、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、因應氣候變遷、防治海岸災害與 環境破壞、保護與復育海岸資源、推動海岸整合管理,並促進海岸地區之 永續發展,特制定本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