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
車輛受益費之徵收程序
( 106 年 04 月 19 日)
第68條
經徵機關應在收費站將左列事項公告,方得收費:
一、工程名稱。
二、施工範圍。
三、經費預算。
四、奉准收費文號及內容摘要。
五、各類車輛收費額。
六、免費車輛種類。
七、其他有關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