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 總則 ( 106 年 04 月 18 日)
第8條
辦理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時,應視實際需要擬定下列各款生態都市規劃原則 :

一、水與綠網絡系統串聯規劃設計原則。

二、雨水下滲、貯留之規劃設計原則。

三、計畫區內既有重要水資源及綠色資源管理維護原則。

四、地區風貌發展及管制原則。

五、地區人行步道及自行車道之建置原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