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  控制點測量 ( 105 年 04 月 12 日)
第19條
幹導線及支導線測量儘可能利用都市計畫樁位為導線點,並與該地區之地 籍測量控制點或圖根點聯測。在修訂及擴大都市計畫地區,導線測量時, 應與鄰近相關樁位聯測。

各導線於導線網規劃時,應儘可能增加多餘觀測,其導線計算應採用導線 網整體平差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