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市計畫法  都市計畫之擬定、變更、發布及實施 ( 104 年 12 月 30 日)
第28條
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之變更,其有關審議、公開展覽、層報核定及發布實 施等事項,應分別依照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