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測量實施規則  附則 ( 96 年 11 月 15 日)
第34條
中央主管機關應將已公告之基本測量成果建立資料庫,並公開資料清冊供 各界查詢。

地方主管機關應將加密控制測量成果建立資料庫,除公開資料清冊供各界 查詢外,並應將該清冊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