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 宗地估價通則 ( 102 年 12 月 20 日)
第88條
土地之上下因有其他設施通過,致使用受限制之宗地,應先估算其正常價 格,再考量該設施通過造成土地利用之影響,並計算其地價減損額後,從 正常價格中扣除之,以其餘額為該宗地之價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