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籍測量實施規則
選點
( 106 年 01 月 09 日)
第52條
圖根點之選定應注意下列事項:
一、應便於保存,並顧及戶地測量之便利。
二、選在行政區界及重要河川、道路、山腳或堅硬之固定物等處。
三、塔尖、避雷針等永久固定突出物,應以多方向交會法測定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