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 選點 ( 106 年 01 月 09 日)
第52條
圖根點之選定應注意下列事項:

一、應便於保存,並顧及戶地測量之便利。

二、選在行政區界及重要河川、道路、山腳或堅硬之固定物等處。

三、塔尖、避雷針等永久固定突出物,應以多方向交會法測定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