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 圖根測量通則 ( 106 年 01 月 09 日)
第47條
圖根測量作業方法如下:

一、檢測已知點。

二、規劃、選點並視需要埋設永久標誌。

三、觀測。

四、計算。

五、調製成果圖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