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 建築改良物測量通則 ( 106 年 01 月 09 日)
第259條
新建之建物得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。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請測量 :

一、依法令應請領使用執照之建物,無使用執照者。

二、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完成無使用執照之建物,無土地登記規則第七十 九條第三項所規定之文件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