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 申辦程序及重劃業務 ( 92 年 08 月 26 日)
第45條
重劃區於交接土地及清償債務後,理事會應於三個月內辦理結算,並提報 會員大會及報請直轄市或縣 (市) 政府備查後公告。

前項公告應張貼於重劃區適當位置、當地鄉 (鎮、市、區) 公所及村 (里 ) 辦公處之公告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