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 農路、水路管理維護 ( 100 年 10 月 14 日)
第54條
重劃完成,農路、水路之管理機構,對於重劃區之農路、水路,除防氾及 災害搶修即時辦理外,每年應擬具歲修計畫,報請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後編 年度預算實施之。

前項農路、水路之管理維護,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要點辦理之。

農田水利會管理之水路及水利設施,其管理維護應依照水利法規有關規定 辦理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