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登記規則  登記處理程序 ( 106 年 02 月 14 日)
第70條
政府因實施土地重劃、區段徵收及依其他法律規定,公告禁止所有權移轉 、變更、分割及設定負擔之土地,登記機關應於禁止期間內,停止受理該 地區有關登記案件之申請。但因繼承、強制執行、徵收、法院判決確定或 其他非因法律行為,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而申請登記者,不在此限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