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登記規則  總則 ( 106 年 02 月 14 日)
第5條
土地登記得以電腦處理,其處理之系統規範由中央地政機關定之。 土地登記以電腦處理者,其處理方式及登記書表簿冊圖狀格式,得因應需 要於系統規範中另定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