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法
土地增值稅
( 100 年 06 月 15 日)
第176條
土地增值稅照土地增值之實數額計算,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,或雖無移轉 而屆滿十年時,征收之。
前項十年期間,自第一次依法規定地價之日起計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