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  遺屬年金給付 ( 105 年 03 月 04 日)
第57條
被保險人因受死亡宣告之判決,其遺屬及受益人領取喪葬給付或遺屬年金 給付後,該死亡宣告經法院撤銷者,所領取之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應 繳還保險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