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 心理諮商服務 ( 104 年 11 月 16 日)
第52條
心理諮商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:

一、心理諮商所、心理治療所及心理相關專業團體。

二、醫療機構、護理機構、醫療法人。

三、社會福利機構、社會福利團體。

四、社會工作師事務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