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 社區式醫護服務 ( 104 年 11 月 16 日)
第39條
社區式醫護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:

一、醫事服務機構、護理機構、相關醫事團體。

二、社會福利機構、社會福利團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