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 社區式醫護服務 ( 104 年 11 月 16 日)
第38條
社區式醫護服務內容如下:

一、疾病諮詢、診療及轉介服務。

二、藥事服務。

三、其他社區醫護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