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年金法  保險費 ( 105 年 11 月 30 日)
第11條
本保險之月投保金額,於本法施行第一年,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 一級定之;第二年起,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 達百分之五時,即依該成長率調整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