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作社法  合作社聯合社 ( 104 年 06 月 03 日)
第70條
合作社聯合社之責任,限於左列兩種:

一、有限責任。

二、保證責任。

保證責任合作社聯合社所屬合作社或合作社聯合社之保證責任,應依各社 或各聯合社加入之股金總額定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