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會法施行細則  會議 ( 104 年 05 月 26 日)
第28條
教育會之會務涉及理事會及監事會之職權,須共同協議時,得召開理事監 事聯席會議,其決議應各有理事、監事過半數之出席,出席理事、監事各 過半數之同意行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