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業團體法施行細則  附則 ( 70 年 07 月 14 日)
第52條
工業團體之選舉罷免、財務處理及會務工作人員管理,除依本法及本細則 規定辦理外,悉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、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及工商 團體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