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業團體法施行細則  會員 ( 104 年 06 月 22 日)
第8條
公司、行號申請加入商業同業公會,應填具入會申請書連同登記證照影本 二份,送經該公會理事會審查通過後准其入會,並由該公會報主管機關備 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