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團體法  職員 ( 100 年 06 月 15 日)
第22條
人民團體理事、監事執行職務,如有違反法令、章程或會員(會員代表) 大會決議情事者,除依有關法令及章程處理外,得經會員(會員代表)大 會通過罷免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