替代役實施條例  訓練服勤管理 ( 107 年 04 月 25 日)
第16條
一般替代役役男膳食,由訓練及服勤單位負責辦理;第一階段研發替代役 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膳食,由訓練單位負責辦理。

前項膳食於必要時,得發給主、副食代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