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  緩召 ( 107 年 06 月 28 日)
第32條
兵役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所定得予緩召情形,得由國防部依其性質及 軍事需要,分別規定其申請年次、對象、範圍及核定之年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