戶籍法  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 ( 104 年 01 月 21 日)
第51條
國民身分證用以辨識個人身分,其效用及於全國。

戶口名簿應登載同一戶長戶內之現戶戶籍資料,用以證明該戶內之各成員 ,並以戶長列為首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