殯葬管理條例  罰則 ( 106 年 06 月 14 日)
第99條
墓主違反第七十一條第一項前段或第七十二條第二項規定,修繕逾越原墳 墓之面積或高度者,經限期改善,屆期仍未改善者,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 三十萬元以下罰鍰,超過面積或高度達一倍以上者,按其倍數處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