殯葬管理條例  罰則 ( 106 年 06 月 14 日)
第95條
殯葬服務業違反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委託公司、商業以外之人代為銷售 ,或違反第二項規定者,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,並限期 改善;屆期未改善者,得按次處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