殯葬管理條例  罰則 ( 106 年 06 月 14 日)
第84條
經營殯葬服務業違反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者,除勒令停業外, 並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;其不遵從而繼續營業者,得按 次處罰。